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浙江华远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做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浙江华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2、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后期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3、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经审计数据。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三层东面偏南)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锁具及其配件、模具、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售后服务、技术开发;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控制关系:浙江华远持股59.39%,浙江华远全资子公司浙江华瓯持股40.61% 7、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协议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司将在后期进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预计事宜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提升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保证子公司业务开展,风险可控;审议程序满足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0万元(不含本次),做担保总余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3%;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做担保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